近日知道同學秘密又生了第二個小孩
而且竟是我們家最欠缺的"小公主"

比起羨慕其他女生有貴婦的生活
我還更羨慕人家擁有"女兒"這件事

在我敗家的理由中,最讓人無法接受的
大概是"這個我可以留給我女兒用丫"
這種爛理由連我自己說出口都覺得害羞
但在找不到更好的爛籍口前,它還是我愛用句之一

不幸在遇到胖嘟這個賤嘴鬼後,有一天這個理由竟
被狠狠的踢了一腳!

one day~~~~~~

胖嘟:尼尼你怎麼又有新鞋!

me:這個是萬年款啦!不用擔心,我可以穿很久

胖嘟:可是你已經有多到穿不完的鞋了耶!

me:放心啦~這些鞋我會好好保存以後留給我女兒穿
          (那個所謂的女兒明明現在都還不能確定以後是不是的生的出來)

胖嘟:哦~那你要留給女兒穿的用的已經夠多了,下次可以不用再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幫她留了~

me:-__-"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

其實~女人愛買是不需要理由的

因為我天生就是"花錢精"................ha ha ha ha h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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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msylvia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